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八荣八耻”
2006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对引导全社会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为我们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供了一个准绳。
为了给广大师生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提供相关材料,我们特摘录“八荣八耻”原文如下: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